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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 关注@新浪证券、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、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、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、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!近日,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未名医药(维权)”或“公司”)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的公告,因信息披露违法,未名医药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(执业证号:13101200410820485)提示,于2018年8月22日-2023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11月2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“新浪股民维权平台”自愿登记索赔。(赵敬国律师专栏)
未名医药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1日、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出具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042023010号)、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(〔2024〕2号)。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并出具相应处罚措施的事先告知。2024年8月1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4〕3号),经查明,未名医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一、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;二、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,于2018年8月22日-2023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11月2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,均可发起索赔登记。
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,未名医药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,因此受损的投资者,可通过“信本股民索赔”自愿发起索赔登记。
维权条件:
未名医药:于2018年8月22日-2023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11月2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(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)(未名医药维权入口)
(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赵敬国律师,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,法学理论知识扎实,曾在高校任教。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,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,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,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、金融、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。执业至今,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,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、中兵红箭索赔、步森服饰索赔、中潜股份索赔、奥瑞德索赔、獐子岛索赔、天神娱乐索赔、抚顺特钢索赔、飞乐音响索赔、香溢融通索赔、延安必康索赔、欢瑞世纪索赔、紫晶存储索赔、泽达易盛索赔、安妮股份(维权)索赔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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